朗读
各企业、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青年北仑”的意见》、《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建设技能北仑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青年发展支持,加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鼓励规上企业、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积极争创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现就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区内规上企业。
2.积极开展高技能培训的区内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及补助政策
1. 争创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企业上年度完成技能培训活动、本年度技能培训计划安排中技能人才受训面皆不低于50%,且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总量达到在职职工总量14%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补贴;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总量达到在职职工总量17%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经费补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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