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人专【2006】351号《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和2019年度市人社局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19年第3季度本专科毕业生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定职对象
全日制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北仑区(含开发区、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并在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相应职称(国家、省有规定不开展初定的专业系列除外);
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卫生技术、省药学、医疗器械和全国计算机软考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不再进行职称初定。
二、首次定职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科及以下成人教育毕业生,其学历取得前后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相加计算。
三、申报流程
2019年第3季度,我区本专科职称首次认定统一通过网上办理系统进行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网上办理系统(zccd.nbrc.com.cn),并注册帐号。
(二)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上传内容完整、图像清晰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需上传材料如下:
1.《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网上填写完个人申报信息后可下载打印。其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重点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成果、业绩情况,字数应在500字以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表格单面打印,勿增页,交由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扫描上传);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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