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26号)文件精神,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10日至8月26日间,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管理运行规范且财务制度健全、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裁员率低于3.8%(含)的参保企业受理了企业稳岗返还申报,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现将企业稳岗返还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7天,举报电话:8938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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