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青年北仑”的意见》(仑政〔2019〕5号)和《北仑区青年购房落户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仑政办〔2019〕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北仑青年购房落户补贴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青年北仑”的意见》(仑政〔2019〕5号)和《北仑区青年购房落户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仑政办〔2019〕24号)等文件,自2019年3月1日起,在我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青年人,申报时在我区所属单位就业创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户籍迁入我区的,可享受一次性2万元购房落户补贴,户籍未迁入我区但持有有效期内北仑居住证的,可享受一次性1万元购房补贴。在政策享受期限内,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半年内办理。
二、申请方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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