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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北仑区稻鹅轮作及林下养鹅试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仑农发〔2023〕62号),现收到梅山街道宁波市汇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碶街道周亚全两家农业生产主体申报林下养鹅试点补助。经审核,两家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采购鹅苗数量分别为500羽、6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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