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农办: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仑区推进农业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仑农发[2020]152号)要求,为做好 2020年度北仑区职业农民培育和能力提升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北仑区户籍,在北仑域内农业生产领域自主创业(负责人)和在北仑农业经营主体就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一)通过继续教育获得农业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的按照1000元/人奖励,本科学历2000元/人奖励,研究生学历4000元/人奖励。
(二)通过由农业部门组织认定的种植业、畜牧、渔业等农业专业中级职称的奖励2000元/人,高级职称的奖励5000元/人。
继续教育证书和职称证书两类同一年获得可以累计补助;同一类同年获得多个从高补助,获得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
三、申报材料
(一)在农业生产领域自主创业人员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仑区职业农民培育和能力提升补助申报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3.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4.农业经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在农业经营主体就业人员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nonglinju/20201030/29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