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甬农发〔2018〕172号)文件有关精神和《北仑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实施水稻或油菜全量利用的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企业进行补助,要求全量利用面积在50亩以上,作物播种时间在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标准为100元/吨,水稻秸秆每亩按0.5吨计,油菜秸秆每亩按0.3吨计。现将具有申报资格的单位(农户)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9年7月8日-7月12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86782394。
附件:2018年北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公示表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8日
附件:
2018年北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公示表
序号 |
单位(农户) |
作物名称 |
种植面积 (亩) |
全量利用面积(亩) |
综合利用数量(吨) |
补贴金额(万元) |
1 |
宁波市北仑区春禾粮食机械化生产专业合作社(丁汉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nonglinju/20190709/2446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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