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科【2025】1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北仑区(开发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北仑区(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一般在5年以内。
(2)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账,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3)企业有授权或受理的知识产权,包括I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及Ⅱ类知识产权(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企业具有完整的发展计划,创业项目的商品化及产业化的可行性明确且市场前景较好。
二、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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