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科〔2022〕42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北仑区(开发区)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申报备案以及已备案的区级以上众创平台2022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备案区级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
(一)申报条件
详见《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科〔2022〕42号)(附件1)。
(二)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北仑区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附件2)。
2、相关附件:
a.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b.众创空间成立文件及相关运营管理制度文件(原件)
c.孵化场地佐证材料(提供产权证或者租赁受托管理协议等)
d.孵化资金佐证材料(种子资金或合作孵化资金成立文件、投资案例佐证材料等)
e.管理机构人员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明、专职人员社保证明文件等)
f.创业导师佐证材料(签订协议或聘书、辅导企业相关图片或者活动报道等)
g.专业化服务佐证材料(研发、生产设备和厂房,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案例等。)
h.开展孵化培训或举办各类活动的佐证材料
i.入驻企业和团队相关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入驻协议、投融资、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等)
j.其他材料(减免房租、促就业、获得荣誉等佐证材料)
(三)申请材料中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二、已备案的区级以上众创平台绩效评估
(一)绩效评估实施细则
详见《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科〔2022〕42号)(附件1)。
(二)绩效评估应提交的材料
1、《北仑区众创空间年度运行情况报告》(附件3)。
2、相关附件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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