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北仑区促进自贸区青年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仑政〔2021〕39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境外青年创业支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北仑区加大境外青年创业支持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1日
北仑区加大境外青年创业支持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北仑区促进自贸区青年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仑政〔2021〕39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境外青年创业支持,特制订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项目带头人为优秀境外青年,一般应取得全球高水平大学(申请年度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或专业排名前1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一般在18-35周岁,硕士可放宽到37周岁,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
(二)项目带头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项目带头人实际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申报企业为2021年1月1日后新注册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且企业注册、实际经营及纳税地均在北仑区域;
(三)项目承诺获得创业支持当年度起五年内不搬离北仑。
二、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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