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白峰镇政府,区各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做优做强,扶持区域龙头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发挥重点企业对全区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仑政〔2015〕38号)精神,特制订本政策实施细则。
一、扶持范围
第一条 本政策重点扶持注册在北仑区(开发区),符合区域产业导向、发展质量好、产出效率高(年度实缴税收10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资源消耗低的“龙腾”工程龙头骨干企业。
二、扶持内容和标准
第二条 实施重大产业发展贡献奖励。对符合上述第一条范围,且属于我区重点鼓励发展的高端装备、新一代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工业企业(集团),年产值50亿元、税收5亿元以上的,按照以下内容给予累计不重复的扶持:
1.对企业(集团)在重大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大投入,按照当年实际投入给予20%以内的扶持;对节能、循环经济、生态环保改造等项目投入,按照当年实际投入给予25%以内的扶持。
2.对企业(集团)在两化融合、“互联网+”等领域的软件投入,按照当年实际投入给予30%以内的扶持;
3.对本区域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的,在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或者工商变更登记后,按重组所涉及资产增值额的5%给予300万元以内的补助。
4.对企业(集团)在高端人才引进、智力引进、高端院校及研究机构合作等方面的,可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仑委〔2012〕3号)等文件及相关补充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5.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企业(集团)年度发生的研发投入,给予10%以内的补助;鼓励企业产品创新,按照企业(集团)年度新产品产值,给予1%以内的奖励。
6.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通过产能扩大、效率提升等手段提高产出的,按照年度新增产值的5%给予奖励。对获得年度宁波市“纳税50强”前10位的奖励3000万元、11-30位的奖励2000万元。
7.企业(集团)获得国家、省、市重大项目补助,区财政按照1:1以内的比例给予配套。企业新获得市级以上的荣誉、奖励的,酌情予以奖励。
第三条 扶持优势成长性企业发展。对符合上述第一条范围,且实缴税收相比前三年平均水平增长8%的优势成长性工业企业(集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重点扶持。评价指标包括综合效益、成长性和转型升级三个方面共9项指标。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按照15万元/分给予扶持。适用第二条政策的企业与本条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向区发改局、财政局提交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应的辅助资料。
第五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集团),需提交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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