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仑委发〔2020〕18号)的决策部署,根据《宁波市北仑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仑财政监〔2020〕86号)以及《关于印发<宁波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甬财绩〔2021〕16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区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和重点绩效监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和监督项目
在部门自评覆盖面逐年提高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数量,积极开展部门整体评价试点,加大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力度,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2022年拟选取1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个部门开展重点部门预算绩效监督评价、20个绩效自评项目开展抽评。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按照“社会影响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预算安排金额较大”等选项原则,选取“工业发展专项”等10个2021年预算项目作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详见附件)。
2.重点部门预算绩效监督评价。对纳入2022年区人大重点部门预算绩效监督的区卫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两部门予以实施。重点对当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绩效目标随预算调整的变动情况开展绩效跟踪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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