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组织做好北仑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现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宁波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甬财采〔2021〕43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北仑区《关于深入推进消费帮扶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仑商务〔2021〕25号)精神,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务必将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作为激发脱贫地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工作抓手。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实现单位食堂食材采购、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采购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给对接,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做好2021年度预留采购额度填报工作。
(一)各单位有自营食堂(含外包)或共用食堂的要根据上年度单位在职人数、人均采购额等因素加强测算和对比,准确核实单位食堂年度食材采购总额,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从“832平台”采购。从该平台采购并支付的食堂农副产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年100元。对无食堂的单位,可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对食堂外包的单位,应与承包商联系,按预留采购份额在“832平台”完成采购;对共用食堂的单位,应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按照汇总在职人数测算并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共用食堂,由****单位统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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