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北仑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仑文广旅体〔20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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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梅山湾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2026年宁波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持续净化我区旅游市场环境,着力规范我区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推动我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经与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商定,联合制定《2026年北仑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2026年北仑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2026年北仑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2026年北仑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表
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附件1
2026年北仑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
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推进2026年集中整治项目实事工作要求,按照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2026年宁波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规范管理和专项治理、系统提升相结合,聚焦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未经许可经营行为以及在线旅游经营活动乱象等重点领域,依法严厉整治旅游市场顽瘴痼疾。力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显著规范,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触碰法律底线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旅游投诉综合处置联动机制运行更加高效,“诉转案”衔接交办更加顺畅,涉违法违规旅游投诉占比明显下降,游客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区域内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经营行为、在线旅游经营活动乱象、旅游投诉重点问题、触碰行业底线行为等方面,开展系统性、立体化纠治。
(一)纠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违规签订旅游合同行为:集中治理不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或制定“霸王条款”的行为,重点打击擅自变更行程、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
2.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行为:坚决查处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诱骗或胁迫消费、与商家串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3.非法宣传招徕业务行为:集中整治旅游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宣传招徕与实际服务标准不一致等行为,严厉打击旅行社或分支机构的超范围经营行为以及未事先取得组团社委托进行招徕的行为。
(二)纠治未经许可经营行为
1.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严厉打击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通过户外俱乐部、社群、网络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以各种名义非法开展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2.非法从事导游活动:整治导游无证执业、擅自变更或中止行程、索要小费或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严惩甩团、强迫购物等恶劣行径。
3.非法招徕承揽行为:查处以导游或个人名义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招徕旅游业务、未经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等行为。
(三)纠治在线旅游经营活动乱象
1.严查线上无证经营: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以“研学”“户外”等名义,未取得许可开展包价旅游业务的行为。
2.规范产品信息发布:全面清理在线发布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及虚假误导宣传,重点核查产品描述与实际行程的一致性,严查隐藏购物环节、误导性宣传等行为。
3.清理违规线上旅游产品:严格排查并清理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的组织前往被列入旅游目的地“黑名单”地区的产品信息;筛查各类线上出境游产品,严禁宣传和招徕前往未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违规行为。
(四)纠治旅游投诉重点问题
1.强化诉源预警功能建设:加强涉旅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实现对旅游市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趋势预判和风险提示;发挥“吹哨预警”机制作用,对涉旅不稳定风险以及网络舆情做好跨部门联动处置工作。
2.加大“诉转案”查处力度:定期分析旅游投诉数据,及时发现投诉举报中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到位的旅游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加大“诉转案”查处力度,杜绝“以调代罚”。
3.建立涉旅舆情处置机制:对通过社交媒体、投诉平台等反映的强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问题,及时跟踪核查并依法处置。
(五)纠治触碰行业底线行为
1.严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组织或变相组织游客赴境外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等强迫交易违法犯罪行为。
2.严处安全责任问题:严查旅行社未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的行为,严查旅行社违规租用无合法资质、安全不达标或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车辆的行为;督促旅行社、导游履行对游客的安全提示与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上车系好安全带,上船穿好救生衣”要求。
3.严处不具备设立条件企业:全面核查未按规定交纳旅游质保金、投保责任险的行为,对“僵尸”旅行社或拒不改正的旅行社按规定予以撤销或吊销许可证。
三、职责分工
专项行动中,涉及旅行社违法违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无证从事导游服务、违规招徕旅游业务以及在线旅游违规行为的,由文旅部门依法查处;涉及组织或变相组织游客赴境外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等强迫交易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打击;涉及客车非法营运、客运包车招揽合同外乘客、未按包车合同载明事项运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涉及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等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由文旅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交通、市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发挥合力。要明确各部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建立专项整治任务清单,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强化工作协同、信息沟通和综合治理,确保专项行动有计划、有分工、有步骤、有成效。
四、方法举措
(一)强化专项执法与常态巡查。重点就“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加强“一日游”“周边游”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巡查;不断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组织开展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专项清理,重点整治我区在线平台以及旅行社在线发布的违规内容。
(二)开展案件攻坚与专案查办。定期组织执法骨干对重点地区、典型案件开展集中办案;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涉及面广的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限时核查、依法严处,强化警示震慑。
(三)深化跨区域与跨部门协同。建立健全与区其他部门之间的案件协查、信息共享与联合行动机制;加强同区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在线索移送、联合取证、协同惩戒等方面深化配合,对涉嫌犯罪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推进智慧监管与数据赋能。加强“文盾”监管大模型应用,强化智能预警、风险研判与线索精准推送;运用大数据分析识别违法模式与高发区域,为源头防控和靶向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五)强化业务培训与行业引领。联合行业管理、行业协会等多渠道定期发布专项整治案例,强化正向引领;组织开展面向旅行社管理人员、导游领队、景区一线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强化法律法规、服务规范、应急处置等业务提升。
(六)优化投诉处理与反馈机制。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完善快速响应、限时办结与闭环管理机制,深化春晓旅游投诉纠纷化解站“调援裁诉”一体化服务,加强投诉数据动态分析,建立问题企业动态指导和定期约谈机制,推进游客满意度评价工作,以游客满意度推动专项整治提质增效。
五、阶段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3月初):印发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完成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上旬-11月底):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应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实施清单化、闭环管理,梳理汇总阶段性工作成效和台账资料。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部门应开展全面总结自评。评估整治成效,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此项工作作为各级纪委监委持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行动,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和执法铁军顽强作风,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纠治工作部署到位、执行有力。
(二)强化协同联动,确保高效落实。要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运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分工。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与法治宣传,及时上报典型案件和治理成效。不断强化整治信息报送、经验总结、问题探讨、难题破解。积极引导行业诚信经营、游客理性消费,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安全文明的旅游市场环境。



附件2
2026年北仑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
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间
1 纠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治理不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或制定“霸王条款”的行为,重点打击擅自变更行程、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 文旅部门 市监部门 3-11月
2 坚决查处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诱骗或胁迫消费、与商家串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文旅部门 市监部门
公安部门
3-11月
3 集中整治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行为 市监部门 文旅部门 5月、10月
4 严厉打击旅行社或分支机构超范围经营以及未事先取得组团社委托进行招徕的行为 文旅部门 3-11月
5 纠治未经许可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通过户外俱乐部、社群、网络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以各种名义非法开展旅行社业务的组织或个人 文旅部门 3-11月
6 整治导游无证执业、擅自变更或中止行程、索要小费或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严惩甩团、强迫购物等恶劣行径 文旅部门 3-11月
7 查处导游或个人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招徕旅游业务、未经委派私自承揽导游服务等行为 文旅部门 3-11月
8 纠治在线旅游经营活动乱象 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以“研学”“户外”等名义,未取得许可开展包价旅游业务的行为 文旅部门 3-11月
9 全面清理在线发布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及虚假误导宣传,严查隐藏购物环节等行为 文旅部门 市监部门 3-11月
10 严格排查并清理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的组织前往被列入旅游目的地“黑名单”地区的产品信息 文旅部门 3-11月
11 筛查各类线上出境游产品,严禁宣传和招徕前往未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违规行为 文旅部门 3-11月
12 纠治旅游投诉重点问题 加强对涉旅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实现对旅游市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趋势预判和风险提示 文旅部门 公安部门
交通部门
市监部门
3-11月
13 定期分析旅游投诉数据,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到位的旅游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加大“诉转案”查处力度 文旅部门 3-11月
14 对通过社交媒体、投诉平台等反映的强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问题,及时跟踪核查并依法处置 文旅部门 3-11月
15 引导保险公司探索开发全域旅游综合保险服务等保险新品种,完善保险理赔兜底机制 文旅部门 3-11月
16 纠治触碰行业底线行为 坚决查处组织或变相组织游客赴境外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门 文旅部门 3-11月
17 坚决查处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等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门 文旅部门 3-11月
18 严查旅行社未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违规租用无合法资质、安全不达标以及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的车辆,督促履行对游客的安全提示与管理责任 文旅部门 交通部门 3-11月
19 全面核查未按规定交纳旅游质保金、投保责任险的行为,对“僵尸”旅行社或拒不改正的旅行社按规定予以撤销或吊销许可证,并列入经营异常企业 文旅部门 市监部门 3-11月
 
 
附件3
2026年北仑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
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表
单位 分管领导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吴文华 江国亮 15888524196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胡贤波 司徒维波 13586878464
宁波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王  伟 毛亚运 17857434112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章银军 陈功力 1396788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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