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开服发〔2021〕7号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根据宁波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仑政〔2019〕34号等政策文件的行政建议函》有关要求,对现行有效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对若干规范性文件分别予以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印发北仑区促进港航物流业提升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开发服〔2020〕5号)
(一)第二部分“扶持政策”第三点“培育快速增长”修改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给予公司高级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
(二)第四部分“附则”五点删除。
二、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提升商务楼宇低效空间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开服发〔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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