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批发贸易企业政策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开服发〔2019〕3号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各批发贸易企业:
根据《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仑政〔2018〕72号)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批发贸易企业政策扶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且在宁波市北仑区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2018年度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超过14.8%的贸易批发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批发贸易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17、2018两个年度统计报表加盖公章。
(四)自有用房提供土地证,其余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四、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二)各项目申报材料须上交一式两份。
(三)同一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合并计算。
(四)企业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企业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递交至开发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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