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宁波市环保及经信部门列入2016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对照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知》中的企业应在7月30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放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二、相关企业应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委托合同、《北仑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联系单》(见附件2)报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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