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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仑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北仑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工作方案》经讨论决定,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2月9

北仑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5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加快构建符合我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危废和污泥处置及监管工作体系,巩固提升我区新一轮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危废和污泥处置监管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环境保护优先发展理念,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按照“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危废和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危废和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快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升我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区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实现以下三大目标:

  (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升

  2015年底前,年产生50吨以上危废和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原料以及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制药、印染、化纤、造纸等行业产生100吨以上污泥的企业,全部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017年底前,年产生1吨以上危废和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原料以及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制药、印染、化纤、造纸等行业产生污泥的企业全部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信息化监控全过程实施

  2015年底前,北仑区实现区域内10吨以上危废产生企业和所有危废处置企业信息化监控、运输处置费统一结算。

  2015年底前,全区污泥处置单位和年产污泥5000吨以上企业实现信息化监控、运输处置费用统一结算。

  2017年底前,全区所有危险废物、污泥的产生和处置企业实施信息化监控、运输处置费用统一结算。

  (三)无害化处置率大幅提高

  到2015年底,确保实现全区工业污泥、工业危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0%95%100%,全区医疗废物的规范收集和处置率达到100%的目标;力争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80%以上。

  到2017年底,确保实现全区工业污泥、工业危废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5%100%的目标;力争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85%以上。

  三、工作任务

  ()推进源头减量

  1.促进工艺技术提升。加快推进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发应用有利于危废和污泥减量的废水、废气治理工艺技术。强化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监管,确保工业废水达标纳管,从源头控制污泥的产生量。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的泥质监管,督促企业采取先进高效的稳定化预处理技术和设施,确保出厂泥质符合后续利用处置要求。

  2.实施价格倒逼机制。根据危废和污泥处置的难易程度,实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倒逼危废和污泥产生单位削减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减少危废和污泥的产生量,引导企业积极采用经济高效的危废和污泥处置技术。

  3.严控新建项目准入。对危废或污泥处置方案不符合环保要求(或缺乏可行性)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环评文件。建设项目需配套的危废或污泥处置设施未建成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二)加快处置设施建设

  4.编制完成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充分调查和论证,编制完善的《宁波市北仑区静脉产业设施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固废处置设施特别是危废和污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布局,建立健全我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

  5.全面建成重点处置项目。大力推进危废和污泥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全区10个危废和污泥处置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详见附件)。鼓励新建重点工业企业自建处置设施消纳自产危废和污泥,确保化工残液残渣、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表面处理类废物等危废和各类污泥得到规范处置。

  6.提高处置设施运行水平。统筹调配全区危废和污泥处置能力,建立危废和污泥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加强危废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行监管,督促处置单位提高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无害化处置成效。严格危废经营准入和检查考核,推行污泥处置效果评估,鼓励焚烧方式处置污泥,禁止原生污泥直接填埋。

  (三)严格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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