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甬政发〔2014〕49号)和《北仑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实施细则》(仑政〔2014〕39号),为做好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北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仑区生态办
2014年9月11日
2014年北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甬政发〔2014〕49号)、《北仑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实施细则》(仑政〔2014〕39号)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等规定,结合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源头预防和污染治理“两手抓”,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开展以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的多种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逐步改善北仑区大气环境质量,力争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1.8%。
二、工作任务
(一)修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1.开展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宁波市生态功能区划修订工作,按“禁止开发、限制开发、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原则,明确各功能区划的环境准入和保护标准,落实好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12月底前形成环境功能区划文本初稿。
(二)调整能源结构
2.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完成年度市定节能考核目标:单位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强势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加快热网建设,2014年底前,配合宁波市基本完成热负荷在100蒸吨/时以上的工业园区(含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编制。继续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禁止新建和使用20蒸吨/小时(含)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锅炉。开展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改造前期工作。
3.推广使用洁净煤
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在火电(含热电)等大型用煤企业和煤炭交易市场建立煤炭采样检测制度,从源头上保证洁净煤的使用。
4.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建立健全清洁、高效、稳定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加快保障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推进建设福泉山风电场。
(三)调整产业结构
5.调整产业结构
大力开展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腾龙换鸟”专项行动,按照依法淘汰、就地转型和梯度转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产业集聚、转型发展。2014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继续实施不锈钢行业差别电价政策,稳步推进铸造等其他高耗能、重污染、低产出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治理工业污染
6.强化大气主要污染物治理
2014年7月1日前,完成全区火电(含热电)行业(迁建、改建除外)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排放限值。
7.推进工业烟粉尘治理
2014年7月1日前,所有火电(热电)机组完成提标改造,烟尘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启动工业企业封闭式管理改造工程,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开展除尘设施建设或改造,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推进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改造工程。
8.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治理
2014年底前,完成化工、印染行业和化纤行业的治理,启动集装箱生产企业的治理,为2015年全面完成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集聚区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与验收做好工作。利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开展VOCs治理的企业超过10家,加强VOCs排放的监管、提高污染物处理水平,实现排气筒和厂界双达标。
(五)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9.严格防控城市扬尘污染
控制建设扬尘。强化《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开展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规模以上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率达到100%。
控制道路扬尘。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推行卫星定位系统,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道路保洁机制,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14年,街道(乡镇)建成区可机械化清扫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
10.深化建城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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