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及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06〕338号)文件的精神和市环保局(甬环函〔2007〕1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及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
一、工作目的
通过试点和专项调查,摸清试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基本情况,完善我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二、范围试点
(一)试点行业: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及医药制造业。
(二)单位范围: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现有单位作为本次试点和调查工作范围,对已关停单位的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也需进行调查。现有单位是指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本建设、投入试运行或正式运营的单位。
三、申报登记(2007年3月8日前)
(一)试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基本情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环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beilunquhuanbaoju/2018/1107/16604.html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明确北仑区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及管理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