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现有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经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适当调整。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
职工户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可贷额度的关系如下:
月缴存住房公积金5500元以上的可贷额度为80万元;
月缴存住房公积金5000元以上的可贷额度为75万元;
月缴存住房公积金4500元以上的可贷额度为70万元;
月缴存住房公积金4000元以上的可贷额度为65万元;
月缴存住房公积金3500元以上的可贷额度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