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诸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加强分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年版)及责任分解》测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行列。
工作内容
(一)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进一步增强卫生意识,提高生活质量,定期在宣传栏张贴卫生健康小常识。清理规范办公用房,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各种文件、物品摆放整齐,坚持周末及节假日全面清扫一次。严禁办公区域吸烟,保持公共场所整洁,营造良好、洁净、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完善服务大厅服务设施。做到服务标识摆放明显、办事指南公开透明。加强应急措施,设置无障碍设施、急救包等。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广泛吸纳群众智慧,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三)提供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优质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现有审批事项需要提供的材料,能减则减,能简则简,减少环节,优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窗口业务操作流程,全面推进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做到“应公开即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方便公众查询,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对公积金分中心的满意度。
(四)确保服务大厅门前环境整洁。始终保持卫生状况良好,无垃圾杂物、无小广告张贴;车辆停放有序,通道畅通,规避交通堵塞。
三、工作步骤
2015年,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和工作内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3—4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创建工作中来,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第二阶段:准备落实阶段(5—9月)。开展活动,收集整理资料,营造环境氛围。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深入整改提高,进一步健全完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提高创建实效。
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与创建工作,高质高效地做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宣传教育,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测评内容,建立宣传阵地,宣传栏、墙报、橱窗等公用设施上都要设置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 紧抓重点难点。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的各个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制定细致工作方案,明确主攻方向,加强薄弱环节,合理安排进度,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 加强考核督查。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照“氛围浓不浓,活动好不好,制度全不全,工作实不实,台账齐不齐”,全面开展自查、督查、整治,对创建工作实行专项考核,保证创建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