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近日,省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其中规定从7月1日起取消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收费;从8月1日起取消原本对小微企业己停征的货港费项目。这是今年上半年来政府部门第二次出台的为水运企业减负的利好政策。
据统计,自2009年国家实行燃油税(费改税)改革政策以来,水路规费征收政策不断改革完善,已先后有航养费、运管费、货港费、船港费等10多项费种被取消或停征;单是今年上半年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取消或停征了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港航部门从4月份起就取消了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法定检验费项目。根据目前的新政策,从7月1日起诸暨港航部门将首次实现水路规费零征收。日前,港航部门已采用多种方式将此减负信息告知相关水运企业和船户。
目前诸暨港区货船总计192艘,计84921载重吨,平均吨位达442.3吨,运力和船舶平均吨位均为绍兴市首位。如果按费改税前2008年度的收费标准来测算,2008年,全市拥有货船232艘,计38976载重吨,平均吨位为168吨;全年征收各类航政规费752.6万元,其中代征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为53.3万元(代征范围包括外港籍船舶),而目前该市的货船总数192艘,计84921载重吨,平均吨位达442.3吨,船舶载重吨位己是2008年底的217%。因水路规费一般以吨计费按季收缴,那么,如果实行零收费,初步测算港航部门一年将减免规费达1600余万元。除去有代征外籍船因素的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诸暨籍水运企业和船户一年减负至少在14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