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策对申请因病致贫家庭的条件作了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调整:
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核算从申请前12个月调整为6个月;
对申请家庭财产核算中的车辆要求,从5年内无新购置私家车调整为3年内;
对申请家庭的金融性财产核算要求,从不得高于同期低保标准的3年之和调整为6年之和。
具体如下:
一、因病致贫人员,是指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申请前6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减去前6个月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后,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低保边缘标准,且财产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因病致贫人员救助应由因病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提出申请,或委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代为申请,审批通过后,家庭成员患病人员即可享受因病致贫人员救助待遇(可去中医院办理惠民证、就医按照低保边缘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