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现就有序做好二〇一八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期末结束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一)普通高中学生期末考试时间,高一年级为7月2日至7月4日;高二年级为7月4日至7月6日;7月7日组织阅卷、开展有重点家访;7月8日教职工集中学习、总结表彰。休业式由各校自主统筹安排。中职学校学生期末考试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8日至6月29日(其中小学一、二年级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要求在6月28日前完成学期成绩评价);6月30日至7月3日组织阅卷,评定学生学习情况;7月4日举行休业式;7月5日至7日教师家访;7月8日教职工集中学习、总结表彰。
(三)幼儿园学生放假时间参照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安排执行,教职工按义务教育段结束工作日程安排。
(四)期末考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具体日程和内容由教育研究中心确定。
二、师生暑假及新学期教学时间安排
(一)学生暑假至2019年8月31日结束,9月1日学生报名注册,9月2日开始正式上课。教师于8月25日报到工作,学校领导和后勤人员视工作需要适当提前返校。
(二)二〇一九学年第一学期从2019年9月1日开始至2020年1月12日(农历十二月十八)结束。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各项措施。要切实加强学期结束阶段及暑假的校园、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平安稳定。各校要组织对校园安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校舍设施、食品卫生、消防、校车及实验仪器室、在建工程、特种设备以及地质灾害易发点等安全,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专题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暴雨雷电以及出行、上网、卫生防疫等安全常识教育,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要加强暑假学校值班值守工作,落实保安员24小时值勤制,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严格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层层落实”的原则,加强暑期教育培训机构和托幼机构的安全管理。中职学校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各校暑期护校值班安排表电子稿于7月1日前报局办公室张力处。
(二)精心组织学业水平监测工作,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复习、考试阶段,各校要认真执行“减负”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并保障学校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要严格执行教育研究中心关于期末考试和学业水平监测工作的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有序实施。对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的期末评价务必科学合理,严禁简单化操作。暑假期间,义务教育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要科学指导学生安排好暑假的学习和生活,合理布置作业,有效控制文化课作业量,确保开学后及时批改反馈,确保绝大多数学生能如期完成。要增加安全教育、社会公德、体育锻炼等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作业量,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区实践活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要按要求有序组织好高一军训,要严格执行根据学选考时间调整教学安排的规定。严格规范托幼机构暑期困难班办班行为,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擅自开班招生。
(三)做好暑期相关人事工作。学校要依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诸教〔2018〕7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求,做好教师“县管校聘”聘期考核和学年微调工作,确保学校平安稳定。要按照2019年暑期人事工作有关要求,统筹安排,有序做好暑期教师、干部的竞聘、交流、调整工作,直属学校、中心学校中层干部调整须事先向党建室报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