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医共体,其他有关卫生健康单位,有关民营医院: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省、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预防接种工作实际,经分析评估,决定从2020年2月25日起,各预防接种门诊按照分时段预约和限号接种原则,逐步有序恢复预防接种服务。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预防接种工作,在按照日常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意见:
一、有序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根据掌握的适龄儿童情况,优先接种在册儿童,其他儿童暂缓,在场所和工作人员等接种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逐步满足其他儿童接种需求。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疫苗接种方案(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开展疫苗接种和补种。当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时间冲突时,应优先保证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及其延续剂次,特别是母亲HBsAg阳性的婴儿乙肝疫苗延续剂次。当免疫规划疫苗之间接种时间冲突时,原则上优先接种含脊灰成分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其他疫苗的延续剂次和补种按照各剂次间隔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参见《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免疫规划疫苗推迟接种儿童补种说明表》(附件1)。
各接种门诊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儿童接种预约通知,合理安排接种时间段,未预约儿童原则上不安排接种;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名,提倡1名,防止人员集聚。预约通知应告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相关提醒(附件2)。
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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