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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诸暨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诸暨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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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诸暨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实施。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6日

 


诸暨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的通知》,为了推进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探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执法模式,逐步实现差异化监督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试点对象

  根据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结果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健康指导掌握的数据及已申报企业的名单,确定400家左右的试点企业开展试点。试点企业一方面代表我市的块状经济特色,另一方面代表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

  三、实施步骤

  (一)预调查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

  根据国家卫健委综合监督局的委托,按照《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引》及相关程序,确定部分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预调查工作,并总结上报。

  (二)筹备启动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

  根据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试点启动会,对监督执法机构相关人员进行试点工作培训,学习《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手册》,为试点工作打下基础。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12月)

  1.根据《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试行)》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我市“试点实施方案”,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局审核后实施。(此项工作6月15日前完成)

  2.联合镇乡街道人民政府、第三方服务机构,按镇乡街道分批次组织试点用人单位培训。(此项工作6月30日前完成)。

  3.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1)确定80%的试点企业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企业做好自查和风险评估,其余试点企业自行开展自查和风险评估,于8月31日前将自查和风险评估资料上报至诸暨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2)试点企业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或整改计划上报诸暨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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