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街道)水管站,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科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促进生态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步骤
1.完成公开招标工作。6月,由市水利局招投标办公室完成46万元资金(其中,省级下达资金31万元,地方配套落实资金15万元)的项目公开招投标及相关公示。放流品种选用净水生态品种花白鲢,采用较大规格确保成活率(见附件)。
2.合理安排时间范围。7月前完成夏花增殖放流,12月底前完成鱼种增殖放流。
3.科学选择放流地点。增殖放流实行多点化,主要放流在“一干五支”,以浦阳江为主,兼顾开化江、枫桥江、大陈江、凰桐江、五泄江等重要水域。为确保增殖鱼苗种的成活率和增殖效果,鱼苗种就近放流,要求放流区域水源充沛、水位稳定、水质清新无污染。浦阳江干流、供水水库放流点要求水面宽阔。
4.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在浦阳江干流、开化江、枫桥江、大陈江、凰桐江、五泄江等五条支流放流时,将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市水利局党建室及相关镇乡(街道)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与指导,并填写省级渔业资源增殖项目现场监督表。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对增殖放流水域加强巡查,保护增殖鱼苗种,确保增殖放流效果,要把好放流鱼苗种的数量关与质量关,并拍照存档,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生物洁水”的浓郁社会氛围。
5.及时汇总整理存档。及时统计上报增殖放流鱼苗种的品种、数量及规模,完成绍兴市对我市放流1422万尾鱼苗种的考核任务,同时对数据、影像等相关资料及时汇总整理存档。
二、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