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诸暨市委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强市工作的政策意见》(市委〔2018〕24号)、《诸暨市科技局 诸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强市工作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诸科〔2018〕24号)等精神,经过企业申请、乡镇(街道)初审、相关部门限制性前置审查、局班子会议讨论、公示等环节,决定对2019年省级研发机构、2019年新产品(技术)、2019年诸暨市创业创新示范中心(基地)运行经费、原暂缓奖励的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科)的单位给予资金奖补,共计347.93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