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的要求,我市将开展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事务,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20]10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诸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诸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