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通知,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资源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234号)明确四项主要任务(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弱项、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建设项目。
2.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项目。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其中,以焚烧处理方式的项目,原则上处理能力大于500吨/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仅限西藏、新疆、青海、四省藏区等确需进行填埋处理的地区。支持飞灰无害化和资源化项目。支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以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
3.公共设施绿色高效制冷项目。支持以城市为单位开展公共机构、公共建筑、地铁、机场等重点领域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工程。支持既有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工程。支持以商业聚集区、高校园区、集中行政区、工业园区等制冷需求大、负荷集中的区域和园区整体实施的制冷改造工程。支持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制冷设备和设施全产业链条绿色改造工程。
4.新型包装和可循环物流配送设施循环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城市政府以连锁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区域性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投放和运营可循环、可折叠物流配送器具,建立包装物和循环物流器具的循环使用体系和跨平台运营体系,推动企业开展有助于新型包装和循环物流改造推广的绿色供应链改造,推动工业企业推广使用可复用的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
(二)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
1. 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治理项目。支持臭氧未达标城市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接地区等重点区域城市协同治理项目。
2. 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幵石、粉煤灰、冶金渣、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工业废弃料(建筑垃圾)及拆解料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和基地公共基础设施及平台建设项目。
3.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支持通过第三方评估的园区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