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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案号 | 领衔代表(提案人) | 案由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建议内容 |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 89 | 邱立军 | 关于要求盘活存量资源、增加集体收入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邱立军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盘活存量资源、增加集体收入的建议》(第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承包到期后,原承包者既不肯及时清理面上经济作物退回集体土地,又不再上交承包款,导致村级集体组织难以收回承包权重新发包,造成集体资产损失。
2019年,针对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问题,我市开展了侵占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对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出台《关于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诸政办传〔2019〕18号),明确承包到期必须重新发包,特殊情况面上经济作物无法及时处置的,且承包人有意向继续承包,在缴清合同期内租赁承包款,镇乡(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同意(由包村领导提交)前提下,可以延包。延包方案经村“五议两公开”通过后实施,延包期从签订日算起,不得超过2年,延包价格不得低于周边同类资产资源租赁承包价,承诺延包期满腾退,并按延包价缴清原合同到期次日至延包截止日前租赁承包款。延包期满,由镇乡(街道)班子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处置。
专项整治行动共收回并重新发包集体资产44宗,集体资源 67宗,既挽回了村集体损失,也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关于村集体资产资源如大会堂、旧厂房、仓库、山地、林地等或多或少仍处于闲置状态,或者因发包不规范不充分,只是象征性缴点承包款,或者发包后应收未收,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2018年,为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我市出台《关于开展农村闲置农房激活工作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18〕70号),明确激活对象、激活业态、激活方式和扶持措施。自2018年以来,我市已激活闲置农房2474幢,建筑面积60.51万平方米,吸纳社会资本14.4亿元,带动3956户农户就业,增加农户收入7861.66万元,村集体增加收入5606.96万元。
近年来,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都严格按照《诸暨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诸政办发〔2017〕116号)要求实施,对违反产权交易规范的村级组织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教育、通报批评、扣减年度奖金等处理;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发包后承包款应收未收问题,侵占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也作了专门部署,明确清收方式:各行政村(社区)要书面函告拖欠方,限期缴纳拖欠款。对有偿还能力而拒不还款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综合措施进行清收;对确有困难一时无法全额收回的,订立还款计划分期收回,还款期限不宜过长,并由村两委会讨论同意;对确属无法收回的,由村两委会提出书面意见,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镇乡(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核销。共清收欠款共601笔,金额1875.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