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届次 | 案号 | 领衔代表(提案人) | 案由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建议内容 |
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80 | 郭剑波、王菊 | 关于加强公路产权保护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郭剑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公路产权保护的建议(第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交通基础建设高速发展,城市三环线、03东复线及双金线等一大批新改建道路相继建成投运,至目前我市二级及以上公路(不包括高速公路)共计458.467公里,这些高等级公路打通了城市脉络,拉近了产业的距离,使老百姓的出行更加安全舒适,但同时当前我市新改建道路投资主体主要为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没有经营权和收费权,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导致项目做得越多,相对来说负债也越多。
结合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办法,我们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讨论和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公路属交通基础设施,公路用地的使用权一般为划拨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等基础设施为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