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职能办(中心)、各网格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诸治欠办〔2020〕2号)诸暨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内容和目标
(一)行动内容。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二)行动目标。以“根治欠薪、维护稳定”为目标,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载体,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应得工资,确保不发生省级以上实地倒查欠薪案件,确保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浙江无欠薪”行动平安考核取得好成绩。
二、工作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多媒体宣传以及以案释法、设立维权告示牌、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取得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各镇乡(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监管”原则,切实担负起根治欠薪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化解欠薪隐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责任科室:各责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