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电力局转发<关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绍市发改能通[2018]35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诸政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1月拟享受政策的第一批非自然人22家、第二批非自然人120家、第一批自然人4661个、第二批自然人4683个,共需兑现政策奖补资金2428372.6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市供电局、发改局、财政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