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局制订了《诸暨市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诸暨市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根据《浙江省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严查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清除存量、遏制增量”目标,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治理重点
(一)未取得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采购销售问题
1.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资质的单位或资质超出有效期非法从事药品网络采购、销售活动;
2.未取得或超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从事或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活动。
(二)药品网络销售者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问题
1.非法销售假药、劣药,以及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2.通过网络违法展示和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
3.未按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可待因、曲马多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4.非法销售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
5.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
6.未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无处方或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而销售处方药;
7.药品配送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三)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履责问题
1.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者的资质是否严格履行审核义务;
2.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3.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及时停止提供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自5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5月)为部署排查阶段,广泛收集排查线索。第二阶段(6-11月)为集中整治阶段,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总结经验做法,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排查力度,深挖网络线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药品网络销售者进行全覆盖摸排,做到“底子清、基数明”。一方面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网络监测等传统渠道作用,收集分析违法线索。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巡查、网络抽检、与网络平台企业合作等方式,主动排查一批违法线索。(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基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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