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群众
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选择小切口,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深入整治司法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坚持实效导向,开门搞治理,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坚持系统思维、系统方法,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强化项目谋划管理、过程性控制、结果性评价,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向建党 100 周年献礼。
二、治理重点
(一)在社区矫正重点执法领域,如:调查评估、事项审批、监管教育、考核奖惩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反映强烈的;
(二)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或者年度再犯罪数量突破指标的;
(三)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舆情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发生社区矫正重大执法问题,造成较大影响的;
(五)报送执法数据、日常监管等情况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和行为的。
三、时间安排
(一)4 月底前,确定工作方案,上报公开专项治理项目;
(二)5 月底前,下发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开展专项治理;
(三)6 月底前,专项治理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结合 执法检查开展督查检查,内部通报检查专项治理成效;
(四)10 月底前,向社会公开专项治理成果,上报工作总结。
四、主要举措
(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二)开展“清廉矫正”工作,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