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居),全体驻村(居)干部: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村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的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构建“15分钟政务服务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报酬标准
代办员报酬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奖两部分组成。村(居)专职代办员基础工资由村(居)自行发放,标准为1500元/月。文书兼职代办员的,基础工资按文书标准执行。考核奖分为月度基础工作考核奖、年度考核奖。文书兼职代办员的,在文书考核中体现。
各村(居)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对代办员发放除基础工资、考核奖以外的各种补贴、通讯费等。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
三、考核对象
各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包括专职代办员和兼职代办员。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月度基础工作考核
1.村(居)代办员月度工作考核基础分100分,每月按照《暨阳街道2021年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考核细则》(见附件1)进行考核,采取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办法得出月度考核分数,按每分15元计发月度考核奖。
(二)年终考核
每年设年终考核奖=5000*系数(系数根据当年度村(居)年终考核排位分为1.2、1.0、0.8)元。中途辞职的代办员不计入年度考核,继任代办员按照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奖金。
五、其它
(一)代办员调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