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26号)文件精神,经商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9]22号)相关规定,聚焦诗路文化带建设,围绕擦亮珍珠、挖掘遗珠、串珠成链等强化相关项目谋划与建设,形成一批诗路文化带标志性项目,本次申报领域重点为:
(一)诗路文化带相关路网、港航基础设施、公交网络
等规划建设;
(二)诗路文化带沿线文物古迹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促进诗路沿线世界遗产、非物质遗产数量提升;
(三)推进建设一批专题博物馆、非遗展示馆、文史馆、遗
址公园等;
(四)推动沿线旅游发展,推进项目群和文化旅游小镇
建设;
(五)挖掘佛道文化,重点保护名寺古刹;
(六)谋划实施文化名山、诗意古道类项目;
(七)利用存量工业、仓储用房发展文化产业;
(八)推进沿线防洪工程和圩区建设;谋划实施水路美
化、航道串联提升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美丽河湖”“幸福河”等建设,保护修复水上诗路沿线文化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