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诸暨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在上级的精心指导和诸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通过整合殡葬资源、完善殡葬政策、创新考核机制,实现节约土地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改革目标,基本实现了骨灰进入生态公墓的根本性转变。
一、总体情况
1998年11月1日零时起,诸暨市殡葬管理工作全面推开,所有乡村都建有简易公墓,以满足城乡居民丧葬需求。2008年至2012年,全市新改(扩)建生态公墓259个,2012年至2015年,全市新建镇级生态公墓47个,2016年到2020年,全市新建节地生态公墓57个(包括市级示范性生态公墓1处),新建镇(街)节地生态安葬点17个。2012年到2020年,补助生态公墓资金约5500万元。
二、以政策创制为核心,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科学规划,完善殡葬设施布局
积极调整思路,大力推进节地绿色生态公墓建设。2012年,制定出台《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因地制宜、相对集中、有效管理的原则,全市共建47个镇级公墓,可用墓穴39000个,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2017年,出台了《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新建村级节地公益性生态墓地设置生态树葬区且符合生态化要求的,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节地生态公墓57个,可用墓穴21500穴,补助资金1388万元。
(二)加强引导,大力推广生态葬法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生态葬适用范围,大幅提高生态葬奖
励标准。按照省、绍兴市要求,2020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推进以骨灰堂、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全市23个镇(街)必须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截止目前,已完成17个,剩下6个将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奖励政策。骨灰实施撒散,每例一次性奖励10000元,骨灰实施树(花)葬、草坪葬,每例一次性奖励5000元,骨灰安置在骨灰堂(墙、廊),每例一次性奖励3000元,小型低碑式安葬,每例一次性奖励500元。截止2020年4月,全市骨灰撒散85例、树葬7例,骨灰堂2例,小型低碑式安葬38人,共奖补资金61万元,生态安放入葬率逐年提高,目前已达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