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石化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镇政办发〔2018〕96号)的精神,切实引导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区节能办制定了《镇海区“万吨”能耗企业开展能效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镇海区“万吨”能耗企业开展能效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加强节能管理,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决定在全区年能耗万吨(指万吨标准煤,下同)以上的用能企业(以下简称“万吨”企业)开展能效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行动背景
“万吨”企业是镇海区的能源消费大户,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全区工业用能的95%左右。要完成全区“十三五”期间能耗总量年均增速不超过1.7%、单位 GDP能耗累计下降20.5%的目标,关键在于“万吨”企业。为此,要有效控制“万吨”企业能耗过快增长,切实提高能效利用效率,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制造强国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突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通过能源审计、节能技改、能源信息化建设、加强节能管理等手段,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万吨”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增幅同比2015年不超过5.5%(扣除新上项目),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0.5%以上,煤炭消耗总量与2015年持平;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万吨”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由“万吨”企业委托能源审计机构,对用能系统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与评价,挖掘节能潜力,寻找可行的节能项目。重点用能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和能源审计的结果,按照“五个一”( 编制节能规划、建立管理机构、出台管理制度、落实节能项目、完成节能目标)要求制定节能工作“一企一策”,确立2018-2020年每年的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控制目标,排定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计划。
(二)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工程
实施节能改造项目,重点在余热回收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工业炉窑改造、换热网络优化、变压器能效提升等五大领域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每家企业每年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1项以上,全区累计50项以上,累计实现节能量30万吨标准煤,90%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对可回收余热实现再利用。提升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万吨”企业要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努力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强化企业间的余热、副产品综合利用和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争创绿色工厂和绿色产业链,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加快落后设备和高耗能机电设备的淘汰,到2020年,全面淘汰国家明确淘汰期限的S9系列变压器和电动机,鼓励企业主动淘汰未明确淘汰期限的落后设备。
(三)扎实推动智慧能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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