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144号)及《关于开展镇海区担保公司2015年度诉讼保全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镇经信〔2016〕116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经信局、财政局审核,并经公示,现决定给予宁波永正担才保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等2家企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300,000元。其中:镇海区担保公司 2015年度诉讼保全奖励资金,2家企业,300,000元。
本次款项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列支,通过国库直接支付。
各单位收到款项后,请按有关规定入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15年度诉讼保全担保奖励明细表
镇海区经信局
镇海区财政局
2016年9月7日
附件:
镇海区担保公司2015年度诉讼保全奖励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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