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宁波市“十百千万”节能专项行动,更好的引导和促进企业开展注塑机伺服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根据《宁波市节能办、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宁波市注塑机节能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节能办〔2015〕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注塑机伺服电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时间
(一)验收范围:列入年度计划的注塑机伺服电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二)验收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11月20日。
二、完成项目的企业(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竣工总结资料;
(三)伺服电机系统改造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
(四)伺服电机系统改造项目投资明细清单(见附表2);
(五)项目有关设备技术投资额的发票和支付凭证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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