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石化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区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144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积极性,决定对完成2015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任务的重点用能企业给予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奖励政策
本次申报企业只限于区节能办《关于公布镇海区2015年度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考核结果的通知》(镇节能办〔2016〕4号)文件中达到完成以上等次的重点用能企业(见附件1)。对达到超额完成等次的,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5万元的奖励;达到完成等次的,按年能耗3000吨标煤及以上和年能耗3000吨标煤以下分别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3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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