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大学科技园,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144号)文件精神,鼓励区内整机装备制造企业年内采购区内装备制造企业(关联企业除外)产品且带动作用显著,经认定,给予企业年实际采购额度首次合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年实际采购额部分1%比例的奖励;从第二年开始,对采购额比上一年度增加部分,按照1%比例进行奖励,单个企业(集团)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万元。现就申报2015年度镇海区整机装备制造企业产业链合作奖励资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申报对象
镇海区内整机装备制造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 镇海区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附件1);
(二) 2015年度镇海区整机装备制造企业采购区内装备制造企业产品汇总表(附件2);
(三) 申报企业2015年度采购区内装备制造企业产品明细清单(附件3),并附采购发票复印件;
(四) 申报企业及被采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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