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石化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装(增容)变压器节能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关于印发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0〕号)文件精神,对新装(增容)变压器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新装或增容后累计变压器总容量低于315千伏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填写节能登记表并报送区经信局登记备案。
二、新装或增容后累计变压器总容量达315千伏安(含)至630千伏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并报请区经信局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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