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大学科技园,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壮大发展大企业(集团)规模,引导大企业(集团)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建立企业培育和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镇海区大企业(集团)培育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海区经信局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镇海区大企业(集团)培育管理考核办法
一、管理考核内容
(一)制定发展规划和考核目标
1.制订分年度实施计划
已列入大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须制订完善三年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并制订详细的分年度实施计划,由相关部门对企业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进行评价。
2.明确当年度考核目标
每年初,由区经信局下达当年度考核目标。当年度考核目标根据企业的三年发展规划、分年度实施计划、上年实际完成情况和发展趋势核定。内容主要包括年度经营目标、项目进度和工作要求,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个大企业。
(二)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1.报表制度
大企业要如实反映经营情况,按月填报《重点工业企业运行分析系统》(http://60.191.108.155/)中的企业数据,于每月月底前上报企业生产情况表,次月15日前上报企业经营情况表。
2.联系制度
为加强联系,每家大企业确定一名联络员,要求由各企业办公室主任兼任。区经信局每年召开二次以上联络员会议,以便上下沟通和横向交流,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和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信息制度
联络员要及时上报企业发展情况(生产经营、项目进展、资本运作),每个月大企业至少上报2条以上有效信息。
(三)提升企业发展水平
1、加大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自动化水平,促进企业结构调整。
2、提升管理水平。通过专业咨询机构的评估、诊断和指导,开展现场管理、发展战略、市场营销、生产流程等方面改进提升。
3、促进“二化融合”。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优势产业向高端化和规模化发展。
二、考核程序
年终,区经信局对大企业(集团)培育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和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大企业(集团)名单。
三、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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