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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根据《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镇教〔2021〕8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学实验操作测试:3月11日-12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3月27日—28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6月18日—19日;
体育中考时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镇海区应届初中毕(结)业生;
2.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3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镇海籍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3.户籍在2020年8月31日前已在镇海区,初三在区外就读,要求回镇海区升学的考生;
4.其他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浙江省户籍、非港澳台户籍的学生),报考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区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三年内至少在我区参加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中考报名时仍在保)。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回原籍升学,或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需在我区借考的,由考生提出借考申请,审核通过后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3月2日—5日(回原籍考生建议4-5日)。
2.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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