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小学、初中至2021 年1 月31 日结束,2月1日放寒假;普高、职高至2021年2月3日结束,2月4日放寒假。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中小学校定于2021年2月25日开学(2月24日学生报到),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放暑假,共20周。
一、认真抓好学期结束工作
各中小学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在期末考试来临之际,要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复习,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特别要关注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切实防止各种意外的发生。各校要切实按照宁波市中小学校历统一安排放假、上学时间,认真做好学期之间的衔接工作。
二、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1.严禁寒假一切补课行为。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寒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现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班兼课。
2.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要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校讯通等形式,引导家长假期不要盲目报班,让孩子轻松愉快度过假期生活。要对中小学生书面寒假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分层分类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实践类、探究类、体育类作业。引导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和孝敬老人、服务社会的意识。引导学生过好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合理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三、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
1.加强师生防疫安全指导。密切关注和切实执行区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通知。倡导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春节及寒假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鼓励就地过节,无特殊情况,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邀请、不参与宁波大市范围外的人员聚会,减少聚集风险。如有出宁波大市的,学生提前向班主任报备,教职员工提前向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报备,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提前向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报备。要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并注意路途安全和防疫安全。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
2.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各校要高度重视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实行校园24 小时封闭式管理。按“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原则,加强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管理,继续严格实行身份核验、访客登记和健康监测制度。要督促学校保安员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充分利用节假日学生离校的时间,对校园内有关设施进行维护,要及时对学校的“技防”设施进行保养和调试,防止长假期间发生故障。各校要加强工程现场巡查,确保工地安全。
3.认真抓好冬季学生安全教育。要突出抓好春节期间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校讯通、班级QQ群、微信群等载体,及时提醒学生在春节期间注意安全。督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人责任,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加强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与干预,防止学生发生极端心理危机事件。要密切关注传染病传播情况,一有疫情,要立即上报疾控部门科学处置,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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