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内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浙教法〔2020〕13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甬教政〔2020〕20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规范办学行为,2020年10-11月,区教育局将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根据上级要求和年初安排,决定开展 2020年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
一、抽查事项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二、抽查主体
镇海区教育局。
三、抽查对象
经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抽查方式
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五、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本次抽查的比例不超过5%,同一机构的抽查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重点抽查内容
(一)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
(三)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四)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行为。
(五)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专任教师未持有教师资格证开展学科培训行为。
(六)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上课行为。
(七)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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